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薄弱、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现就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交所合一”新举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派出所职责任务
农村派出所要积极协助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道路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治、交通事故预防等各项工作。要积极发挥社区警务工作职能优势,认真履行交通管理“四项职责”:一是对辖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载乘多人交通违法进行劝阻、查处,督促驾驶人所在村(社区)、单位、企业加强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二是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是对辖区主干公路及农村道路并入主干公路的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推动整改;四是对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先期处警,保护现场、协助抢救伤者。
二、乡(镇)人民政府职责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农村派出所报告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安排落实整改。要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每个乡(镇)视情况增加3-5名交通协管员,加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要充分调动农村“两站两员”力量,严格落实“七必上、七必劝”工作措施,严把镇村路口,把交通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一盘棋”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抓落实,全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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