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刘勇副县长分工通知如下:
刘 勇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维稳、信访、道路交通安全、城乡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和廉政工作。
主管:公安局。
分管:司法局、信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乡治理)。
联系:法院、检察院、武警阳城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