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阳城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依规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相关工作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报县政府予以审定。
三、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决策水平,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高质量落实落地。
附件:阳城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阳城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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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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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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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陶瓷产业
“十五五”发展规划 |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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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阳城县台头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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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阳城县城镇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气实行
“同城同价”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阶梯价格
制度(试行) |
县发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