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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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6-0019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10月23日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函〔2026〕3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9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10-29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根据晋城市医疗保障局晋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晋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市医保函〔2026〕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2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从2026年10月下旬至2027年1月25日。2026年底连续参保缴费的,从2027年1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2027年1月1日-1月25日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二、个人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2026年预收2027年度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标准为400元/人,由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2.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即400元/人。

3.低保对象和今年识别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即320元/人。

4.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280元/人/年的标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

5.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继续执行原有的参保资助政策。

(二)未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

1.2026年预收2027年度未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标准为25元/人,由参保人员按年度与居民基本医保费同步缴纳。

2.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即25元/人。

3.低保对象和今年识别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即20元/人。

4.18周岁以下人员(2027年1月1日前未满18周岁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中无法跟从参保的,可以视同参保。

5.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和重度残疾人长护险参保资助政策,参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残联按职责分别落实。

三、参保登记

首次参保、断保接续、跨统筹地区等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前,需要进行参保登记。

1.“微信APP”登记

微信进入“山西医保”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为自己登记”或“为他人登记”,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办理登记。

登记过程中若出现已存在参保信息,无法进行重新登记的提示,需先暂停原有参保关系,再进行登记。具体步骤为: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城乡居民医保暂停】-【提交申请】进行办理。(注意:原为参保职工或山西省以外地区参保居民,需联系原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进行暂停!)

2.“医保公共服务自助终端”登记

在全市各医保经办点,通过“医保公共服务自助终端”,登录系统(身份证或医保码均可)【个人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办理登记。(阳城县医保经办点在县政务中心三楼!)

3.“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登记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政务中心三楼医保中心“综合窗口”或凤城镇医保工作服务站线下办理登记。

四、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宝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微信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办理缴费,也可通过社保云缴费小程序办理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办理缴费。

2.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等自行办理缴费;也可使用农商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柜台办理缴费。

3.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缴费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办理刷卡缴费。

4.通过办税服务厅现金缴费

为满足特殊人群需求,税务部门开通了现金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持现金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5.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代办人员采取以电子方式代为缴费的,需建立台账,由缴费人和代办人员共同签字,并明确具体的电子缴费渠道。缴费期结束后,各代办机构负责人应对台账内容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留存备查。

6.“家庭账户共济”缴费

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家庭账户共济”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居民医保是惠及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从2025年起,实行连续参保激励与断保约束机制: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不低于3个月,每多断保1年,额外增加1个月等待期;连续正常参保人员,可享受大病保险支付限额适度上浮激励,断保后重新参保的,连续参保年限清零重算。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乡(镇)、民政、农业农村、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税务、医保、卫健、融媒体、公安、教育、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同时继续支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县支公司做好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各乡(镇)职责:负责组织召开征缴工作专题会议,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将户籍花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所属乡<镇>、村<社区>)汇总并反馈至医保局做未参保人员数据比对。乡村一级干部要深入村(社区),帮助群众了解政策、算经济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应参尽参。

民政、农业农村、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职责:负责确保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参保率达到100%。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每月25日前,向医保局报送动态调整救助花名;残联、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在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启动前,向医保局报送救助花名。

税务部门职责:负责做好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方便群众缴费。协助医保局做好未参保人员数据比对。

医保部门职责:负责根据乡(镇)提供的户籍花名和税务部门提供的已缴费花名,比对出未参保人员花名,及时反馈至各乡(镇)、村(社区)。确保信息数据质量,清理重复参保,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

卫健部门职责:负责协调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配合乡(镇)、村(社区)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医保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融媒体职责:依托微信、抖音、电台等流量媒体,对医保政策、参保流程类公告、海报及视频、音频推广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

公安部门职责:负责协调各乡(镇)派出所配合乡(镇)、村(社区)完善户籍花名信息。

教育部门职责:负责对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宣传医保政策及参保流程。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加强工作协同与数据共享,不断提高学生基本医保参保水平。

住建部门职责:负责协调各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宣传动员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分类精准推送,聚焦缴费标准、集中征缴时限、待遇享受规则、断保等待期政策、困难群体资助、长护险同步参保等群众关切重点,全方位做好居民医保征缴政策解读,消除参保群众政策误区。

线上精准推送: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平台,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电台等新媒体载体,制作发布通俗易懂的政策图解、动漫短片、短视频、政策问答、办事操作指南等宣传内容。针对未参保人员、断保人员、困难群体定向推送参保提醒、缴费渠道链接,讲清连续参保激励、断保约束后果,引导群众按时参保缴费。

线下全面覆盖:充分发挥镇村干部、网格员、村医、志愿者等驻村工作力量,采取入户走访、院落座谈、群众宣讲会等方式开展“面对面”政策答疑。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小学幼儿园、住宅小区、银行网点、办税服务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公告海报;用好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循环播报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待遇政策,扩大政策知晓覆盖面。

阵地联动宣传: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医保政策进校园”活动,落实“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带动家庭完成参保缴费;卫健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过程中同步开展参保缴费提示,重点向就诊群众宣讲断保风险、待遇享受政策;住建部门督促各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告栏、单元电梯、业主群推送参保通知;税务及各协作银行在办税大厅、营业网点摆放宣传资料,现场辅导群众线上线下缴费;各乡(镇)、村(社区)做好重点人群上门提醒,对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众,主动协助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业务,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