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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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政务平台咨询开具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证明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6-02-26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我局收到国家政务平台某人反映:她是身处外地的阳城人,现想要申请外地的公(廉)租房实物配租及货币补贴保障,申请地需要户籍地开具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证明材料。因未婚,材料办理需要提供她家庭的个人信息及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她希望不动产中心与住建局建立共享不动产登记系统,由住建局查询后即可开具证明,做到只需跑一次即可办成。且她身在外地,证明需要找家人代办,希望能够以个人作为一个家庭,仅需要个人材料。或者可以网上开具证明,减少办理证明程序。

回复内容:针对群众留言中的诉求,作出以下回复:我局已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信息共享,开具不动产证明现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