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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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及实物配租保障对象资格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10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根据《关于公租房轮候配租办法的通知》(阳住困办〔2021〕1号)、《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及货币补贴保障对象资格条件的通知》(阳住困办〔2020〕1号)、《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晋市政办〔2018〕46号),经研究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2026年度公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对象及实物配租轮候对象的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古城社区、东关社区、南关社区、西关社区、鸣凤社区、水村社区、下芹社区、荪庄社区、下李丘社区、老窑头社区、小窑头社区、坪头社区、卧庄村、酒庄村、山头村、阳高泉村、下川村、坡底村、岳庄村19个村(社区)内城市中低收入家庭;

2.阳城县户籍[不包含19村(社区)]进城务工人员;

3.非阳城县户籍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1.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轮候保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报家庭在19村(社区)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0平方米,并取得19村(社区)户籍1年以上。

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6026.4元/年;农村退伍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4039.6元/年。

③家庭总资产低于360000元;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信息;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车辆登记信息。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阳城籍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出租车司机不受收入财产限制):

①申报家庭在19村(社区)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0平方米,并取得19村(社区)户籍1年以上。

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5033元/年;

③家庭总资产低于360000元;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工商注册不高于10万元。

3.新就业学生、退伍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不受收入、财产限制),可在毕业或退伍五年内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①自毕业(复退)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新就业退伍军人不受学历限制);

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19村(社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0平方米;

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⑤具有阳城县城乡户籍。

4.进城务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不受收入、财产限制):

①年满18周岁;

②在阳城县人社部门缴纳社会保险;

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19村(社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三、申请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8月31日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3.婚姻状况材料: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丧偶提供注销户口证明。

4.家庭收入状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提供收入证明资料;进城务工、外来务工人员无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复印件;离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领取凭证)。

5.特殊困难情况证明材料: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提供法定部门提供的鉴定证明;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6.进城务工、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材料;新就业无房职工提供劳动合同、退伍证及毕业证书等材料。

7.提供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8.租房协议(阳城县公安局出具的出租房信息登记表)。

、申请和审核程序

1.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单位或村(社区)领取《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由户口所在地单位和村(社区)审核后盖章,连同需提供的资料,报户口所在地单位主管部门、凤城镇人民政府。

3.单位主管部门、凤城镇人民政府和城镇居委会调查核实、组织评议、张榜公示后,对无异议家庭上报住建局。

4.住建局会同民政局对申请家庭审查核实,媒体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保障对象。

、咨询电话

阳城县住房保障中心:3200910

、监督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举报电话:阳城县住建局:4226610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