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整治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物业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全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方式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阳城县住宅物业等级服务标准规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未公示、公示不全、不及时;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
(二)公共收益与维修资金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未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违规侵占、挪用小区公共收益。侵占、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线索1.违规侵占、截留、挪用、套取、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擅自改变维修资金使用用途的;2.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划转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资料、虚报工程,违规支取维修资金的。
(三)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在前期物业招投标中存在“明招暗定”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违规行为。
(四)群众反映集中的其他问题:物业企业采取停止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限制人员、车辆进出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二、受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工作日9:00—12:00 14:30—17:00
三、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电 话:0356-3200943
电子邮箱:wyzx20212021@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102室物业管理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反映问题需明确对象、时间及相关情况(包括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形等),并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合同文件、缴费凭证等证据材料。提倡实名举报,各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