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老百姓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升,对于物业服务越来越关注,要求也越来越高。今年以来,我们紧盯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收费质价不相符、侵害业主利益等突出问题整治物业管理乱象,坚持“全面整改、全程监管、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强力推进物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全县物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一、全县物业行业基本情况
全县在住建局备案项目的物业企业有40家,从业人员670人,服务小区109个,物业服务面积404.3万平方米,物业费年收入2460.6万元,服务群众4.27万人。从企业性质看,国有企业4家、集体企业18家、民营企业18家。从进驻方式看,27个小区以招标方式进入,35个小区由建设单位委托,4个小区实施“三供一业”改革后进入,43个小区由村(社区)成立物业公司进入。
二、物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党建引领,群管群治。成立了物业行业党委,推动全县40家物业企业组建党支部12个,党小组15个,其余企业党组织正在组建中。在各小区推动组建业委会和物管会,物业企业党组织和业委会(物管会)党组织隶属于社区党委(党总支)。通过党建引领,建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网格。
二是专项整治,破题发展。率先在全省启动退出机制,退出物业企业3家(鸣凤花园小区宏宇物业、下川住宅楼敬业物业、蟒河镇瑞安小区绿桂园物业)。2025年以来,处罚物业企业违规行为1起,罚款0.2万元;配合查处物业企业违规收费3起,退费金额33.97万元,惠及群众人数2684人,其中北留长安星城退返住宅维修资金1.46万元,晨康物业退还装修出入证工本费约0.3万元,康达物业退物业费24.05万元,金山凤凰苑退电费5.22万元,玉珑湾退电费2.9万元。通报批评物业企业3家,约谈服务企业16家,责令物业企业整改问题数1400条。移送纪检部门线索6起,已办结问题线索3条,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3人,党纪政务处分人数3人,组织处理人数2人。
三是聚焦民生,排忧解难。2025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个数1405条,协调解决了供水、供气、供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小区913个空闲车位改为临停车位向业主及周边居民开放,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672个,为部分小区无偿提供体育器材4组,各小区在春节、端午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亮化、文艺演出、居民互动等各类活动120余次,提升了居民幸福感与归属感。
四是创新机制,固本培元。典型标杆引领。评选出12家县级“美好家园”小区,向上推荐市级“美好家园”小区8个。制度完善筑基。2025年以来建立完善制度20个,如《物业经理(负责人)接待日制度》,固定每双月的第二个周六日为物业经理接待日,物业经理牵头,邀请社区干部、小区物管会成员和职能部门人员(需要时)参加,倾听业主意见建议,多方联动协调解决物业矛盾纠纷,更好地提升物业服务。制定了《阳城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简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借鉴其它省份经验,针对外墙墙面脱落、屋顶屋面漏水、消防安全隐患、电梯故障等八种情形,可以按照紧急程序直接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三、建议办理情况
1、一是制定出台了《“三方联动”机制》《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物业企业党组织转入社区管辖,接受县物业行业党委指导,物管会主任全部由村社区党员委员兼任。二是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物管会)管理机制。三是健全完善物业行业信用评价应用机制。现已完成2024年度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县级审核工作,对于信用评价B级以下的企业,其服务项目不得参评星级小区;对于评定为C级的企业,加强项目监督检查;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评先评优,限制参与物业招投标,向乡镇社区通报建议退出物业市场。
2、物业服务标准以及收费标准根据《关于阳城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阳字价〔2013〕61号文件执行。
3、健全完善物业行业信用评价应用机制。现已完成2024年度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县级审核工作,对于信用评价B级以下的企业,其服务项目不得参评星级小区;对于评定为C级的企业,加强项目监督检查;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评先评优,限制参与物业招投标,向乡镇社区通报建议退出物业市场。
物业公司收支公示公开根据《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的通知》阳住建发〔2024〕238号文件要求执行。
4、制定出台了《物业矛盾纠纷处置的考核办法》,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矛盾纠纷处置情况开展专项考核,在对各类投诉分析研判后,我们会向所有物业企业通报,分析成因,研判对策,同时相互借鉴、交流各小区好的做法和经验,要求各物业公司引以为戒,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了物业经理接待日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举办1次,若小区近期业主关注度较高、疑问较多,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频次。由项目经理或企业片区负责人担任开放日总负责人接待业主,为业主实际解决问题。
四、下步打算
9-12月,我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好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突击战”的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下一步将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阳光物业”等六项行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物业服务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开展住宅小区“阳光物业”专项行动
完成小区基础信息录入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摸底工作,年内创建20个"阳光物业"示范小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所有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率达到100%,推动实现物业小区“五亮五公开”,即在小区公告栏、出入口、智慧物业服务平台亮服务内容、亮服务等级、亮收费标准、亮公共收益收支、亮履约情况。加速与山西省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对接,逐步推动实现“我的小区掌上查”。
2、开展群众投诉问题攻坚化解行动
我县不属于15个重点关注县,全县小区也无持续投诉量和重复投诉量“双高”小区。我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突击战”方案中群众投诉问题攻坚化解行动要求,对今年以来全省物业投诉转办系统、12345 政务服务热线、信访等渠道群众投诉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梳理、逐条跟踪督办,对于不满意工单,建立投诉问题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落实,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重点且频繁出现的同类问题,举一反三在物业行业进行通报,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同类问题的投诉;对投诉量最高的3个小区,核查小区服务等级,约谈小区物业负责人。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全年物业服务投诉量同比下降20%以上。
3、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整治提升行动
组织开展物业服务等级核查,持续推行物业服务“红黑榜”制度。对于红榜排名靠前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提升信用评级;列入黑榜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多次进入黑榜的,采取“面对面”约谈、降低服务等级、处理处罚、建议乡镇社区启动退出程序等措施。
集中开展小区环境提升整治工作。对所有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开展“回头看”,通过排查和摸底,对遗留问题进行完善整治;对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提升,整治小区绿植枯死、屋顶屋面漏水、空中蜘蛛网、飞线充电等问题。对各小区内管道跑冒滴漏等情况进行整治,利用维修资金等推动老旧管网更新,推动民生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4、开展物业领域纠风治乱专项行动
针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突击战”工作方案中提出的6方面23项问题逐一开展自查,通过自查自纠,发现一批物业领域存在的风腐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同时,根据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信访举报等反馈意见,梳理筛选物业领域问题线索挂牌督办。
5、开展多方协同物业共管共建行动
推动实现住宅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管会)全覆盖,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物管会主任,逐步实现交叉任职、双方进入,发挥党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打造“红色物业”。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提升业主自治水平,实现小区共管共建。
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以及业主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尚未有物业企业进驻的小区,通过县级财政资金的支持,由市政集团承担起兜底挂牌管理的责任。构建“政府托底+市场培育+居民参与” 的物业服务体系,破解无物业小区管理难题。
各小区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人员),配合社区建立物业、网格员、社区多层次矛盾调处化解体系;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包括投诉登记、处理流程、回访反馈机制等。住建部门定期对小区组织与制度建设情况、矛盾纠纷处理效果、信息公示与沟通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年度考核得分低的,对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列入物业管理“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开展物业管理机制长效保障行动
聚焦物业管理规范化与长效化,通过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性意见等物业管理方面的制度、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执行监督、推广智慧物业平台,推动物业管理从问题响应向机制保障转型,提升住宅小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群众居住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