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 以提升消防安全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县居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随之而来的私拉飞线充电、楼道室内违规充电等安全隐患问题日益突出,电动车火灾事故风险不断攀升,老旧小区、农村自建小区充电配套短板问题尤为明显。您提出在居民小区配套建设电动车充电站的建议,直击当前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痛点难点,贴合群众实际生活需求,对防范化解电动车火灾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四个方面推进充电桩建设管理工作:
一、科学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充电设施布局
一是严格把控新建项目关口。我局将会同县自然资源部门,协商在新建住宅小区土地出让环节,将新能源机动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新建小区严格按照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做到充电设施与住宅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从源头补齐新建小区充电配套短板。
二是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结合我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行动,对已建成小区开展摸排调查,全面掌握各小区现有空间条件、居民充电需求,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合理规划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站点位、充电桩数量。充分利用小区闲置空地、边角区域,优先规划建设集中充电棚,着力破解老旧小区无地可建的难题。
二、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建设资金保障力度
将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民生实事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上级配套专项资金,对小区充电站建设给予适当补贴扶持。坚持 “谁投资、谁受益” 原则,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充电站投资、建设及后期运营,鼓励物业企业、运营服务商合作共建,构建 “政府补贴、社会出资、居民合理付费” 多元资金筹措机制,减轻财政和小区居民负担,保障充电站长效运营。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建设运营监督管理
联合消防、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建立充电设施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一是严把建设质量关,充电桩、充电棚建设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配套做好消防器材、排水通风、漏电保护设施建设,从源头规避建设隐患;二是抓实后期运营管理,督促充电站运营主体落实日常巡检维护责任,定期开展线路、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修,及时消除设备故障风险;三是压实小区物业公司管理责任,加大小区内飞线充电、楼道充电巡查劝阻力度,引导居民到集中充电点规范充电,形成建设‑运营‑监管闭环管理。
四、深化宣传引导,筑牢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依托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社区宣讲、应急演练等多种宣传载体,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科普宣传。重点讲解电动车室内、楼道充电的火灾危害,普及充电桩安全充电常识,曝光违规充电典型隐患案例,不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居民自觉摒弃违规充电陋习,主动使用小区集中充电设施,营造全民支持充电桩建设、共同守护小区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补齐我县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配套短板,有效防范电动车消防安全事故,切实为广大居民营造安全、便捷、舒心的居住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