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晋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县域范围内老旧危房进行“强制体检”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研究,现就提案涉及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房屋体检”与“城市体检”的区别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长沙、郑州、武汉、天津等地出台的房屋体检管理办法和技术导则,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推进的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试点的重要内容。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三项制度,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为有效解决我国城镇房屋安全突出问题、补齐既有房屋安全治理体系短板而提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2023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房屋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开展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试点。2024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城镇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今年年初,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房龄25年以上住宅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房龄25年以上的住宅小区须每5年做一次体检。目前,全国已有上海、北京、宁波等20多个城市纳入三项制度试点。
城市体检是以城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运用统计、大数据分析和社会调查等方法采集城市相关信息,查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效等进行定期分析、评估、监测和反馈的一项工作。城市体检对象包括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四个维度。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要求,各地要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坚持“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县级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
“房屋体检”与我县当前正在开展的“城市体检”是两项不同的工作。目前,我县已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城市体检工作,涵盖城区、街区、社区、住房四个维度,通过查找问题、推动解决,为城市更新提供科学支撑。
二、关于我县房屋体检工作的推进计划
关于您提出的对县域范围内老旧危房进行“强制体检”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目前,房屋体检制度尚处于国家层面试点推进阶段,相关配套政策、技术标准、资金来源等仍在探索完善中。我局将密切关注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房屋体检制度的政策动态和工作部署,待上级部门正式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后,我局将按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启动房屋体检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房屋居住安全。
三、关于您提出的其他建议
关于您建议的对居住在老旧危房的弱势群体进行保障性住房安置,以及结合存量商品房进行有偿性置换等建议,我局将在今后城市更新和老旧危房治理工作中统筹考虑。目前,我县已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采取人员转移、封闭管控等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老旧危房治理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妥善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安全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