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库管理的要求,经董封乡、寺头乡政府审核,拟谋划在董封乡双美村、回龙村,寺头乡马寨村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现予以公告,公示期从2026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等方式向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反应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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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