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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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阳城县城镇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气 实行“同城同价”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阶梯 价格制度(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9-24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经县十七届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阳城县城镇管道煤层气居民用气实行“同城同价”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阶梯价格制度(试行)的通知》,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居民用气要实行阶梯气价

为鼓励居民节约用气,公平负担,促进煤层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为推进我县节约用气,现结合县区实际,建立阳城县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对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实行基础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适当提高价格。

二、什么是居民用气阶梯气价

居民生活用气是指通过城镇燃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的燃气。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户居民;没有房产证的,以城燃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超过煤层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照1:1.2:1.5的比例安排,实行超额累计加价方式计费。

三、实施阶梯气价的主要内容

(一)分档气量是怎样确定的

1.居民生活分档气量

第一档用气量为每户每月0-32立方米(含32立方米),按覆盖区域内80%的居民家庭用户(扣除空置户)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

第二档用气量为每户每月32-45立方米(含45平方米),按覆盖区域内95%的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

第三档用气量为每户每月超出45立方米的部分。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各城燃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超出4口人的家庭,可持房产证、户口本、民用煤气使用证到各城燃企业营业网点申报,经核实确认后,每增加1人可申请一、二档每月各增加8立方米气量基数。

2.居民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

第一档用气量为每户每供热季0-2640立方米(含2640立方米),确保独立取暖用户供热期间室内日均保持在18度以上。

第二档用气量为每户每供热季2640立方米以上。

(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是怎样制定的

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按一、二、三档气价标准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对应的分档气价比为1:1.2:1.5。第一档气量执行政府制定的居民用管道煤层气终端销售价格(基础气价),即1.9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执行基础气价的1.2倍,即2.28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执行基础气价的1.5倍,即2.85元/立方米。

(三)如何确定计价周期

居民生活用气计价周期为1年,独立采暖用气计价周期为1个供热采暖期(根据《晋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基准)。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对变更或注销用气户名的居民用户,变更或注销之日前发生的不满1个计价周期的用气量,按1个计价周期的相应阶梯气量和阶梯价格标准计收气费。变更后的居民用户,从变更之日起按新用户阶梯气量和阶梯价格标准计收气费。

(四)如何计算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居民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为1年,各档用气量换算为年供气量,即第一档年供气量为0-384立方米(含384立方米),第二档年供气量为384-540立方米(含540立方米),第三档年供气量为540立方米以上。

——举例说明:一个普通居民家庭生活年用气量384立方米,按照一档基础气价1.90元/立方米的标准执行;如年用气量420立方米,其中:384立方米按照一档气价1.90元/立方米的标准执行,超出的36立方米按照二档气价2.28元/立方米执行;如年用气量600立方米,其中:384立方米按照一档气价1.90元/立方米的标准执行,介于二档气量的156立方米按照二档气价2.28元/立方米执行,超出二档气量的60立方米按照三档气价2.85元/立方米执行。

——安装单独计量表的居民独立采暖用户按照相应阶梯的用气量和阶梯价格以此类推。

——对居民独立采暖用气和炊事热水用气未做分表计量的居民用户,分档气量如何确定?其分档气量由居民炊事热水用气分档气量和独立壁挂炉采暖用气分档气量合计构成。

四、为什么要实行“同城同价”终端销售价格

为规范全县城镇管道煤层气价格管理秩序,解决县域居民用气区域价差问题。统一终端销售价格,平衡用户用气负担,规范燃气企业收费行为,提升价格透明度,稳定群众用气成本预期,维护居民价格权益。本次同城同价政策实行分阶段分步实施:

1.现行过渡阶段: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已具备按阶梯气价计费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其覆盖的居民用户按本方案规定的阶梯气价制度及优惠政策执行;暂不具备条件的,经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后,价格可暂按原标准执行,但优惠政策同步按规定执行。

2.全面并轨阶段:待全县燃气主体整合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后,同城同价及阶梯气价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同步落地实施。

五、为什么要制定优惠政策

县区阶梯用气价格用气量测算以一户4人为基础,考虑到2016年以来,国家陆续放开了二胎、三胎政策和照顾家庭老人等因素对用气家庭的影响,为确保4人以上家庭不因供气价格调整而影响生活质量,我们制定每个家庭每多一人,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第一档、第二档规定基础气量上每月分别增加8立方米供气量。

为确保低保人群、特困人群家庭不因供气价格调整增加生活负担,制定了该人群家庭不执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执行居民用管道煤层气终端销售价格,并在此基础上每户每月免费供气3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