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3/2025-0011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六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19日 | |
陈广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充电桩运营商提供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缓解公共充电桩运营企业难点问题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强化供电保障。县供电公司在电网侧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对负荷密集区(如县城中心、高速服务区、八芹线沿线)进行配电网扩容,预留10%-20%的变压器容量冗余,以适应未来负荷增长;在用户侧提供便捷、高效、透明的用电服务,开通充换电设施报装“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如“一证受理”或线上办理),推行“三零服务”覆盖至公共充换电设施。
2.引导错峰充电。目前我县多数已投入运营的公共充电桩均设有阶梯充电电价机制,以星星充电汽车充电站(翔宏新能源)120kW快充桩为例,8:00-11:00、17:00-23:00为充电电价最高值0.98元/度,11:00-13:00为充电电价最低值0.61元/度。
3.防止恶性竞争。根据晋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市充电专办〔2024〕1号),强化公共充电桩建设主体准入管理,主要从项目用地手续、周边电网配套、周边同类项目等方面评估项目可行性,避免项目之间的恶性竞争,确保平稳落地。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请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把办理人民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做好民生实事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促进阳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