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3/2025-0011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六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19日 | |
尊敬的李慧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煤矿采空区问题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由于煤矿开采造成东进村地面、地下不同程度的损坏,影响到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存在较大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建议政府督促企业加大对采煤沉陷区治理重视和资金支持,制定合理的赔偿、补偿和复垦、修复计划,在煤矿正常高效生产的同时,确保采空区的治理和修复,促进村矿共同发展。
关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情况和问题向您说明如下: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精神,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部成立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专项办公室,其中:生态恢复专项办公室(设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和制度,负责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政府动用机制等政策。就您提出的东进村地面、地下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具体损坏成因需由县自然资源部门认定。建议您向县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申请认定,如确因煤矿开采造成的,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由有关煤矿履行治理义务,进行后续的治理工作。
感谢您对煤矿采空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