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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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3/2025-0011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六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六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19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宋小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未集中供暖或煤改气乡镇居民冬季取暖电费补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居民意愿,按照“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清洁煤球兜底(超低排放)”,多能源供热的原则,全面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8756户,其中“集中供热”81268户,“煤改气”20281户,“煤改电”6477户,“煤改生物质”730户,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70%以上。

对于我县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清洁取暖改造未覆盖区域的农村居民,一是建立清洁煤球供应保障机制,确村确户摸底统计,明确补贴购买户数,同时适当向困难户(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失独家庭、残疾人等)倾斜,实施清洁煤球供应,确保农村居民温暖过冬。二是“煤改电”散户采暖季执行优惠电价,对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统一实施集中改造“煤改电”以外,自行改造的“煤改电”农村居民用户进行摸底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执行优惠电价,并享受运营补贴,进一步降低群众采暖成本,改善供暖条件。

同时,我局也配合乡镇通过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呼吁广大农村居民做好老旧房屋的建筑节能保温改造,从而确保清洁取暖效果,减少能源损耗,降低居民取暖成本支出,同时在每天不同时段,调节好合适温度,最大程度提高设备使用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完善运营补贴政策,保障运营补贴资金足额延续到位,从而降低用户取暖运营成本,提高清洁取暖使用效率,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农村居民清洁取暖“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