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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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TA00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9-30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尊敬的贾建强委员:

您好!您在阳城县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状况

目前,我县对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按照晋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的《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开展,已基本形成以市场为主体、以政府为支撑、以“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为目标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体系。

我县高度重视电动汽车充电桩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晋城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在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安全监管职责上的分工,2026年共对全县各充(换)电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8次。

二、提案落实情况

一是借助市平台实现高效管理。截止到目前,我县已接电的充(换)电站平台接入率约80%,且部分充(换)电站已实现实时数据对接,并基于此实现了异常预警与自动推送、充电站评分等功能。后续将对平台上所有项目按照“示范站、标准站、提升站”三级开展分级评估,通过“示范引领、标准提升、整治退出”的工作思路进行分级管理。

二是以制度体系规范新建充(换)电站。2026年5月起,《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项目建设流程(试行)》正式投入实施,对新建充(换)电站将从土地合法性、周边可供电容量、周边同类站竞争情况等综合评估,并经各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后,由我局出具综合评估意见。

三是以“统建统服”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晋城市能源局等八部门已印发《晋城市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试行)》,明确了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详细建设流程与各方责任。我县已全面启动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统建统服”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统建统服”企业遴选和试点小区确定,并针对各乡镇、社区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开展了政策宣讲会议,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中。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阳城县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关注和支持,请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促进阳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