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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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七次会议1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11-05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曹鹏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阳城县家养宠物随意弃养、放生行为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社会治理、公共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家养宠物随意遗弃、盲目放生引发市容脏乱、邻里纠纷、疫病传播、生态破坏等问题,贴合我县治理实际,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工作指导性。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公安职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居民养宠人数逐年增多,宠物随意丢弃、随意放生、违规投放外来物种等不文明行为多发,既影响市容环境、滋生流浪动物伤人风险,也对河道水系、自然生态造成潜在危害。我局立足治安管控职能,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强化日常巡查处置。 将小区院落、公园广场、河道沿岸、绿化带等重点区域纳入常态化治安巡控范围,及时劝阻群众随意丢弃宠物、放生外来龟类、鱼类等行为。对因弃养宠物引发扰民滋事、恐吓他人、邻里纠纷等警情,第一时间依法处置、调解化解,切实维护辖区公共秩序。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引导。依托社区警务、网格治理、入户走访、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常态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普及遗弃宠物需承担民事责任、违规放生外来物种涉嫌违法犯罪等法律常识,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养宠、终身饲养、科学放生的理念。

三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厘清行业监管边界,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涉宠物治安警情处置、公共安全风险排查、违规放生违法犯罪打击;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随意遗弃宠物、污染市容环境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水域放生监管、动物防疫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林业部门负责林地野外放生管控;属地乡镇街道负责日常劝导、基层治理。通过各司其职、联动共治,逐步规范养宠放生秩序。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立足公安职责,主动靠前、协同共治,全面规范宠物饲养、遗弃、放生管理秩序。

一是抓实常态巡查管控,严控增量乱象。 将不文明养宠、违规放生治理纳入基层常态化警务工作,加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频次,及时劝阻、制止随意弃养、盲目放生行为,对屡劝不改、引发扰民乱象及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处置。

二是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强化法律震慑。聚焦两类重点违法:对遗弃宠物致人损害、滋扰公共秩序的,依法处置并督促承担民事责任;对违规放生鳄龟、巴西龟、清道夫等外来入侵物种,破坏生态环境的,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立案侦查,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深化多部门联动,健全共治机制。主动联合住建、农业农村、林业、乡镇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排查、联合宣传、联合执法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补齐监管短板,形成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处置的完整治理闭环。

四是持续精准普法,营造文明共治氛围。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宣传,通过典型案例讲清危害、讲明法条,常态化推送文明养宠、禁止随意放生提示,引导群众做到不弃养、不乱放、善饲养、守法律,持续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