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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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9-07 发布机构: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见效,持续健全完善审查工作机制,规范涉企政策制定实施流程,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局对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制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措施开展定期评估清理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夯实工作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抓手。由局党组统一部署专项工作,明确综合股牵头统筹,各业务股室协同配合,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同时,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重点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审查标准,不断强化全员公平竞争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源头防控、首责落实理念,完善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类涉企政策措施出台前的必经程序,严把政策出台关口,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开展自我审查,坚决杜绝未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政策文件印发实施,从制度层面规范政策制定行为。

(三)全面排查梳理,做实政策清理

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聚焦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领域,对本阶段我局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类政策措施开展全面梳理排查,逐项核实政策合规性与有效性,扎实推进集中评估清理,确保涉企政策符合公平竞争相关制度要求。

二、集中评估清理具体情况

(一)评估依据

本次集中评估清理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为主要依据,严格对标法定审查标准、清理范围和工作要求,保障评估工作合法合规、严谨规范。

(二)清理范围

清理对象为我局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制定、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以及合作协议、备忘录、“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

(三)审查标准

围绕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对照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标准以及例外规定开展评估清理,排查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内容。

(四)评估结果

经逐项评估核查,本次共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9件;8件属于年度性文件,已自行失效;我局现行有效且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文件,均不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相关情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集中清理评估为契机,持续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抓实新出台政策措施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出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内容。三是健全动态自查机制,常态化做好政策梳理检视,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