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印鉴、接待、保密、后勤等工作。承担 人大、政协提案建议意见办理工作。
(二)党务办公室(工委办公室)
负责党组日常工作处理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 工作,承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和日常事务、纪律检查和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与上级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办等部门安排的工作。负责机关文化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等。负责机关离 退休人员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 县委的有关指示、决定;指导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批复各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党组 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按照党章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指导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财务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日常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的管理。承办全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四)综合股
负责对所属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组织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承担重要文件、报告、综合性、理论性文稿和领导讲话的撰写,负责本部门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收集和整理本部门信息,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五)工业经济股
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工业运行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重 大问题。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组织提出县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拟订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统筹负责工业行业落后产 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协调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六)信息化股
负责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承担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促进工作。推进全县电子信息制造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服务体系建设。
(七)投资规划股
组织提出国家、省级、市级对口部门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新技术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协调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推荐工作;组织重大技术装备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办理我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组织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八)资源综合利用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重大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年度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并推进,组织协调相关领域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
(九)企业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 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 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
业化重组。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推进瘦身健体,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工作,研究分析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协调解决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十)产权和资产经营股
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和 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 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归口管理国资局履行 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 权交易。
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资本运营,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 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的有关工作。
(十一)考核分配股
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 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工作,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县属企业员工招
聘和用工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组织 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安全监管股
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安全管理,重点从行业 规划、产业政策、政策法规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负 责全县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按照职责分工组 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以及生产、销售企业的非法储存民用爆 炸物品的行为,负责所辖企业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通信运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指导督促 监管企业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及有关法律法 规,指导督促监管企业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工作以及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负责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门安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