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上级领导及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为核心,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通过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行业监管与企业主体责任;同时,秉持“严、紧、深、细、实”的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及重点部位,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方式
由局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执法队、综运股、水运股、发展中心、建设中心、各在建工程项目部依据工作职责依法规范开展。
三、检查计划
坚持“全年全覆盖、重点有突出、时段有侧重”的原则,科学统筹安排检查任务,既确保对重点监管对象和关键环节的全覆盖检查,又根据季节特点、行业规律和风险变化,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实施。
(一)1-2月,重点检查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元旦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二)3月,重点检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春季开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三)4-5月,重点检查“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落实部“三十条硬措施”及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四)6月,重点检查水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五)7-8月,重点检查汛期、暑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六)9-10月,重点检查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落实部“三十条硬措施”及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七)11-12月,开展年终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
四、检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交通运输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工作和2026年治本攻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我局2026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以及重特大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
(六)交通运输行业执法检查情况;
(七)“两客一危”动态监控平台使用情况;
(八)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值班值守等有关情况;
(九)其他事项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反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真实情况,严禁谎报瞒报、弄虚作假。未被检查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组成员要提前熟悉检查内容,立足实践,设计可量化、易落地的检查工作方案,严肃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注重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纪律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