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战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四好路资金的拨付与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而资金的高效拨付与规范管理则是保障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目标的核心环节。
鉴于您反映的“关于农村四好路资金的拨付与管理”的建议。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十三五”至今,我县建设的“四好农村路”项目资金,上级到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未截留、挪用,但是在工程建设方面,部分乡镇在程序审批、施工等方面滞后,影响了资金的拨付。
下一步,为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我们具体从以下做起:
1.四好农村公路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省级专项资金、市、县、乡级配套资金,资金拨付需遵循“分级负责、分类保障”原则,中央和省级资金侧重补助性投入,市县乡级财政承担主体责任,通过预算统筹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2.资金管理规范,专款专用与全流程管控专户管理:设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用账户,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严禁截留、挪用或挤占资金。确保资金流向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实际需求精准匹配。
3.加强工程建设进度,实现资金拨付进度、项目执行动态等信息的跟踪,建立“事前目标规划—事中监控管理—事后资金拨付评审”的绩效管理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4.建立长效机制,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需协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与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规划等政策衔接,形成资金统筹合力。增强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支持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