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林草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阳城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保障,扎实推进林草领域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第一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入林草事业发展全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依据上级要求制定年度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法治职责,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任务层层压实。
通过党组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28次,及时协调解决林草执法、行政争议应对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林草领域核心法律法规,主动参与行政诉讼等法治实践,引领形成浓厚法治工作氛围。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履职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评体系,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结合林草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等系列制度规范,明确行政决策和执法的标准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各类重大决策均开展全面法治审核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程序严谨规范,从制度层面筑牢依法履职根基。
(二)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结合“植树节”“世界湿地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林草法治进乡村、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制作林草法治宣传产品,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4次,借助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推送林业法制宣传10余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入户宣传2000余户,受众群众近万人,合力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提升群众林草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自觉。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
着力建强专业化林草执法队伍,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覆盖全体执法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目前已有4人执有林业行政执法证。积极推行“执法+服务”工作模式,在森林督查等专项行动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政策宣讲、现场指导等方式引导相对人主动整改。
全年共办理行政案件 28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2起、擅自改变草地案件4起、非法狩猎案件 1 起、滥伐林木案件 1 起),行政处罚28人次,累计行政罚款112.2万元;办理简易程序案件 1 起,罚款 2000 元;移送刑事案件 1 起,有效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全力促进全县林业工作作出新成效。一是全年完成森林抚育任务2.0075万亩。二是完成四旁植树任务145万株。三是构建了“一长两员”网格化管护架构,创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15个乡镇实现林业工作站与林长办一体化建设。四是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流转改革成效显著,累计发放林权类不动产证书4003本、集体林地收益权证83572本;完成林地流转11宗,74户签订了52.29亩林地延包合同。五是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位列全市前列。
三、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短板及原因剖析
(一)无专业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自森林派出所撤销之后,我局无专门林草执法机构及专项执法编制,自行设置了执法队,队内包括三名编制人员和两名临时人员且执法人员缺乏系统法律培训和专业执法历练,对涉林案件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把握不准,执法能力难以适应严格保护林草资源的现实需求。
(二)普法宣传精准度不足
普法内容多以通用法律法规为主,针对林农、林企等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关注不够,宣传方式仍以传统形式为主,新媒体运用深度不足,导致普法效果参差不齐。
(三)部门协同机制不够完善
林草执法涉及自然资源、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部分工作存在职责交叉、协作不畅问题,联合执法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影响执法效率。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及司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严格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所有案件均依法全面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无拒不履行、拖延履行等情况,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张天明行政诉讼案件1起,应诉率达100%。
五、2026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进一步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法治职责,完善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法治建设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开展执法人员“实战化”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资深执法人员授课,组织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
(三)强化精准普法宣传
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定制个性化普法内容,加大对林草新业态、新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四)健全部门协同机制
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林草保护治理合力。
(五)推动林业生态建设
以法治手段护航林业生态建设,将法治要求贯穿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生态修复等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依法管控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等行为,通过法治约束保障生态建设质量,助力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六、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争取政策支持
建议上级部门结合林草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林草执法体系,增设林业专业执法机构,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同时,根据基层执法任务量及工作需求,适当增加林草专业执法编制,充实一线执法队伍,为依法开展林草保护治理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县级法治统筹
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建立跨部门法治工作联动机制,破解部门协作难题。
(三)完善执法保障体系
建议加大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经费投入,配备先进执法设备,改善执法条件,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阳城县林业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