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2026年“十五五”良好开局的关键节点,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十五五”开局林草高质量发展部署,聚焦美丽中国建设与森林生态安全。立足林草行政检查主责主业,坚持依法、精准、常态监管,创新优化检查方式,常态化排查整治林草资源领域风险隐患,规范涉林涉草经营行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提升林草治理法治化水平,以高水平行政监管护航林草生态高质量发展。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三、职责分工和执法内容
(一)宣传教育方面
坚持普法宣传嵌入行政检查全过程,以普法赋能检查工作、前置化解监管风险。一是依托日常巡查、专项核查、现场检查等一线工作场景,由局办公室牵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涉林监管法规,同步开展现场普法、以案释法,精准向被检查单位、经营主体普及合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2026年度学法计划,聚焦行政检查流程、执法规范、法规适用等重点,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授课制度,全面提升检查人员专业能力,确保行政检查合法合规、精准高效。三是结合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检查领域,依托各类法治宣传节点开展靶向普法,针对性普及检查重点、违规后果,从源头减少各类涉林涉草违法违规行为,降低行政检查监管压力,为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林草行政检查工作筑牢基础。
(二)行政检查方面
1.资源管理股
(1)对全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每年开展两次相关检查,检查内容:①是否取得合法的经营加工许可证。②木材来源是否合法。③是否建立并规范填写原料收购与产品销售台账。④安全生产与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2)对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抽查检查
每年开展一次相关检查,主要检查建设项目一是是否按照批复的内容使用林地,包括是否存在改变建设内容的情况,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使用林地;二是对到期的临时占用林草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情况进行检查。
2.生态保护修复股
(1)对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经营企业的抽查检查
检查时间:3月-11月。
检查方式:完成1次部门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
检查内容:对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检查;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活动的检查;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活动的检查;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经营活动的检查。
通过对全县野生动植物经营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规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等行为,保障县域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2)对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的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1月-12月。
检查方式:对2家中风险企业(阳城县城虎山萌宠游乐场、山西鹿鸣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重点在节假日前夕开展检查,每季度检查1次,全年检查不超4次。对8家低风险企业(阳城县凤城镇心辰宠物饲养中心、阳城县凤城镇路珍宠物饲养中心、阳城县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阳城县天甲药蝎养殖有限公司、阳城县寺头乡无蹼壁虎养殖户、阳城县町店孙军红野生动物养殖场、阳城县瑞晟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阳城县北留镇凤王巢养殖场)每半年检查1次,全年检查不超3次。
检查内容:检查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饲料等;检查笼舍、防逃逸及防疫设施是否牢固;检查动物台账记录是否完整;检查经营单位所用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通过对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运营,严守安全生产底线,保障县域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3.防火股
(1)日常检查。重要时段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局长、分管局长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检查河北镇、东冶镇、町店镇、西河乡、横河林场、蟒河保护区、国营林场;县森林草原消防大队每周不少于2次对驻防乡镇开展检查。重点核查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防火基础、巡查巡护、应急准备、值班值守、野外火源管控等情况,发现问题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定点检查。防火期内,督促乡镇、林场在入山路口、重点林区、旅游景点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车辆、人员开展防火检查。
(3)林电共安专项检查。按照“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联合应急、能源、电力等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区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光伏企业规范建设防火隔离带,常态化清理光伏场区及线路周边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同步整治树线矛盾、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违规用火等隐患,建立台账、动态清零,强化日常巡查与科技监测,严防电力设施引发森林火灾。
4.林权服务中心
每季度不定期随机选取1个乡镇对草原资源进行检查,每个乡镇至少选取一个村,全面排查开垦草原、非法征占用草原等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破坏草原资源的,及时进行查处整改。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坚决守护草原生态安全,巩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成果,促进草原高质量发展。
5.林业技术发展事务中心
(1)对全县种苗生产单位进行抽查检查
检查时间:预计3月-11月。
检查方式:完成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抽查各1次(“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
检查内容:重点对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林木种苗来源、林木种苗质量、林木种苗标签制度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等5个方面进行检查。
增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户对林木种苗合法生产经营的意识,建立健全林木生产经营档案,严格落实林木种苗销售标签的制作和使用标签的监管,规范林木种苗交易市场秩序,推动我县林木种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
(2)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执法专项行动
检查时间:3月-11月。
检查方式:完成1次部门联合抽查(县级林草主管部门)
检查内容:对各类种苗、花卉博览会、交易会、大型专业市场进行检查,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和监督。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摸清我县林草植物新品种授权现状,进一步规范植物新品种交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保护选育人、生产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推动林草领域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各股室、中心要高度重视行政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检查工作,确保任务落地。
(二)规范台账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每次行政检查如实填写记录表,及时汇总整理、归档留存,确保检查台账规范齐全。
(三)强化执法作风,严守执法纪律
全体执法人员坚守廉洁执法底线,杜绝违规执法行为,树立林草执法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