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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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六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26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张大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借力第三方,精准核验家庭收入。”根据《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规程》(晋市民〔2025〕54号)《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细则》(晋市民〔2022〕10号)《晋城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晋市民〔2022〕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家庭经济状况核收工作中,入户调查程序需由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组织乡镇驻村干部或民政助理员、社区低保协理员等进行;家庭经济状况线上核对程序需取得授权书后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省、

市家庭经济状况平台进行核对。由于社会救助家庭核收工作涉及申请对象的个人隐私信息,因此无法通过聘请第三方的方式开展收入核收工作。后续,我局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细致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收工作,把调查工作做细做

实,实现“救助精准、帮扶及时”。

、针对您提出的“化繁为简,重塑审批流程新生态。”建议我局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

进程。2025年出台了《阳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规程》 (阳民字(2025)13号),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规范,其中第六章第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后续,我局将持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三针对您提出的“科技赋能,护航老人用餐权益。”的建议,2024年,“实施城乡养老和老年助餐幸福工程”纳入了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我县积极响应,对86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进行了提档升级,每个提档升级的日间照料中心都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了刷卡机或者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智能化设备,精准识别用餐对象,按实际情况发放用餐补助,助力了我县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后续,我局将持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我县养老服务能力,为老年人幸福养老提供民政助力。

四针对您提出的“待遇提升,激活基层民政动能。”的建议,经过针对全县民政救助力量薄弱的现实情况,我局经 过积极沟通协调,于2024年在全县336个村(社区)建立了一村一民政协管员机制,负责本村社会救助对象的发现报告、动态监测、信息排查、政策解读等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队伍能力,我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拟于近期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及民政助理员、各村(社区)民政协

管员开展救助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全县救助经办人员政策业务素养。后续,我局将继续争取资金,提高民政协管员待遇,做好业务培训指导,激发基层民政工作活力,建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把救助的触角延伸到各村社区。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托底层、安全网,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构建完善主动发现和分类救助工作机制,解决社会救助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保障困难群众及时精准获得救助,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