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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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TA00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26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贾鲜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县公墓区建立公益缅怀纪念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3月,晋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重新划定全市火葬区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16〕8号),其中明确“阳城县所辖区域全部为火葬区,在辖区内死亡的公民一律火葬”。近年来,省、市将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作为民生实事重点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力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其中,加强和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殡葬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截至目前,我县已规划建设县殡仪馆1,县公益性公墓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18个,实现了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县、乡全覆盖,可以满足全县群众的殡葬需求。

一、县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

阳城县公益性公墓项目选址位于白桑镇南香台村,与县殡仪馆相邻,占地面积48.82亩,可安葬骨灰1.83万个。在公墓设计方案中,除规划有传统骨灰墓穴外,还有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安葬方式,特别是将壁葬区定位为集生态安葬、文化缅怀、生命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公益场所,其配套建设包括:纪念墙、追思亭、绿化景观等功能区。同时,注重融入阳城地方文化元素,体现人文关怀。

二、关于免除殡葬服务费相关政策

目前,我县殡仪馆已投入使用,可以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服务和守灵、吊唁等延伸服务。在《阳城县惠民殡葬奖补办法》中,明确了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对象,其中包括“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尸体等其他特殊对象火化的,需要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由县民政局批准”,因此,对于有特殊贡献、见义勇为等牺牲的个人,确需减免相关费用的,可由我局批准同意。此外,2025年3月3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免除殡葬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自愿、无偿捐献遗体、人体器官和组织的捐献者(含非本省户籍),逝世后选择火化的,可免除殡葬服务费。免除的殡葬服务费包括殡葬基本服务费和殡葬延伸服务费两类,免除标准按照市、县政府核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执行”,我局已将该文件转发县殡仪馆,要求严格执行。

三、关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

我县已被划定为全境火葬区,我局印制殡葬改革宣传折,发放给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条幅、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和政府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新风尚。在清明节期间,召开全县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暨清明节祭扫工作安排会,在多家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倡议书》,引导全县群众争做殡葬改革的参与者、文明祭祀的践行者和绿色殡葬的先行者。

最后,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