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敏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第TA0249号)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建设”的建议,2023年,我局积极争取中央资金260万元、省级资金80万元、市级资金148.4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864.38万元用于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设备购置,用于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为我县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2024年,我局先后争取781.2万元完成了4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投资98万元建设小窑头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投资516万完成了86个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新建壁头养老院、石家庄养老院、皇城村养老服务中心,新增日间照料中心2个,全县达到228个,探索建设洎水社区食堂、小窑头社区食堂,为养老服务注入新活力。新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均为农村闲置房屋改建。
二、针对您提出的“整合资源,推进医养结合与互助养老”的建议,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公办养老院均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医养合作协议,民办养老机构全部与所在村卫生院签订了医养服务协议。康宁护理院为我县引进的特色机构,该院配有康复治疗室,针灸室,每层设有医生办、护士站、抢救室,拥有开立四维彩超、12导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吸氧设备等先进医疗设备,以及60多种功能完善,用途广泛的康复理疗设备。拥有专业的医护团队和精湛的医疗技术,可为入住老年人提供24小时的医疗养护服务。另外,我县润城镇等乡镇卫生院积极申报省级“医养结合”项目,打造“医护+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另外,我局在2023年凤城、演礼、西河三个乡镇试点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经验基础上,于2024年至今在权限范围内对困难失能老年人开展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今年已累计服务14942人次29884时长。
三、针对您提出的“强化人才培养与政策保障”的建议,联合县人社局,开展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培训113人,职业技能鉴定66人,进一步夯实我县养老护理实务操作技能,提升持证上岗比例,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护理技能提升、消防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参加市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连续两年荣获团体二等奖。另外,我县积极落实省《关于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制度的通知》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的人才进行了入职奖励。
四、针对您提出的“完善监管与智慧化服务”的建议,多年来,我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加强协同监管。健全各部门联动综合监管机制,开展由民政、住建、市场、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减少部门多头执法对养老机构干扰,增加对养老院综合评价与会诊,实现一次评价,综合整改。二是加强智慧监管。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晋城市数据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社区养老信息管理系统”,对养老机构补贴发放进行申报监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进行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