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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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阳城县建设山茱萸专业镇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农字〔2025〕10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阳城县建设山茱萸专业镇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26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阳城县建设山茱萸专业镇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建设山茱萸专业镇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为确保阳城山茱萸专业镇建设高质高效,落实好县政府扶持政策,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建设山茱萸专业镇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跟踪服务及验收兑现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督监管扶持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

二、项目申报

扶持项目分奖补和项目两大类,其中奖补类包括育苗、示范园、四旁栽植补植、前期管护、标准编制、产值提升、产品研发、科技小院、贷款贴息、品牌打造、宣传推介、荣誉奖补、文旅开发、专项奖补等14小项。项目类包括产业园规范化建设和非遗体验馆提升2小项。

(一)奖补类

1.申报程序及要求

所有奖补类扶持实行“属地申报、逐户(项)登记、逐级审核、分级负责”方式。

(1)村级核定、登记、公示

所有奖补类扶持以村为单位,对奖补类扶持分门别类地进行逐户(项)核定、登记、造册。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以上,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核定、公示无异议后,具体承办人及村级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审核、初验、汇总

各乡镇要成立山茱萸专业镇管理机构,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对各村各主体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初验、公示。汇总资料报县蚕桑产业发展中心,上报时间截至11月底。  

(3)县级验收

农业农村局责成县蚕桑产业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采取实地查验,通过查看报表、查验台账、走访农户等多种方式对奖补类进行抽查,确定最终验收结论,报县政府审核。

(4)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对经县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审核的各乡镇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审定奖补资金,按照阳政办发〔2025〕37号文件精神将奖补资金拨付各乡镇财政所,由各乡镇下拨到各实施主体。

2.申报材料及要求

(1)所需材料

育苗:《×××年×××乡镇×××村(主体)山茱萸育苗核实清册》(表一)、《×××年×××乡镇山茱萸育苗统计表》(表二)、《阳城县×××年山茱萸育苗汇总表》(表三);村里在村务公开栏内的清册公示照片;乡镇制作的补助统计表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村、乡镇、县各留存一份。

示范园、前期管护:《×××年×××乡镇×××村(主体)山茱萸示范园、前期管护核实清册》(表四)、《×××年×××乡镇山茱萸示范园、前期管护统计表》(表五)、《阳城县×××年山茱萸示范园、前期管护汇总表》(表六);村里在村务公开栏内的清册公示照片;乡镇制作的补助统计表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村、乡镇、县各留存一份。

四旁栽植补植:《×××年×××乡镇×××村(主体)四旁栽植及林地补植山茱萸核实清册》(表七)、《×××年×××乡镇四旁栽植及林地补植山茱萸统计表》(表八)、《阳城县×××年四旁栽植及林地补植山茱萸汇总表》(表九);村里在村务公开栏内的清册公示照片;乡镇制作的补助统计表、苗木来源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村、乡镇、县各留存一份。

产值提升:《×××年×××乡镇×××村(主体)山茱萸产值提升核实清册》(表十)、《×××年×××乡镇山茱萸加工产值统计表》(表十一)、《阳城县×××年山茱萸加工产值汇总表》(表十二),村里在村务公开栏内的公示照片;乡镇制作的补助统计表、电费缴费单、原料购入单、产品销售单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村、乡镇、县各留存一份。

产品研发:《×××年×××村(主体)山茱萸产品研发核实清册》(表十三)、《×××年×××乡镇山茱萸产品研发统计表》(表十四)、《阳城县×××年山茱萸产品研发汇总表》(表十五),所属乡镇奖补情况公示照片、乡镇补助统计表、产品研发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二份,乡镇、县各留存一份。

科技小院: 《×××年×××乡镇×××村(主体)山茱萸科技小院核实清册》(表十六)、《×××年×××乡镇山茱萸科技小院统计表》(表十七)、《阳城县×××年山茱萸科技小院汇总表》(表十八)。所属乡镇奖补情况公示照片、建设内容、科研成果、专家团队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二份,乡镇、县各留存一份。

贷款贴息:《×××年×××乡镇×××村(主体)山茱萸贷款贴息核实清册》(表十九)、《×××年×××乡镇山茱萸贷款贴息统计表》(表二十)、《阳城县×××年山茱萸贷款贴息汇总表》(表二十一)。所属乡镇奖补情况公示照片,所有资料一式二份,乡镇、县各留存一份。

标准编制、品牌打造、荣誉奖补:《×××年×××乡镇×××村(主体)标准编制、品牌打造、荣誉奖补核实清册》(表二十二)、《×××年×××乡镇标准编制、品牌打造、荣誉奖补统计表》(表二十三)、《阳城县×××年标准编制、品牌打造、荣誉奖补汇总表》(表二十四)。所属乡镇奖补情况公示照片、荣誉证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二份,乡镇、县各留存一份。

宣传推介、文旅开发:《×××年×××乡镇×××村(主体)宣传推荐、文旅开发核实清册》(表二十五)、《×××年×××乡镇宣传推荐、文旅开发统计表》(表二十六)、《阳城县×××年宣传推荐、文旅开发汇总表》(表二十七)。所属乡镇奖补情况公示照片、活动支出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二份,乡镇、县各留存一份。

专项奖补:由业务部门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专项申请。

(2)严格公开公示

要求村级公示的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乡镇公示的乡镇公开栏进行公示,要杜绝不公示、假公示等行为。各乡镇、各村在公示的同时,要公示本乡镇及县蚕桑产业发展中心举报电话(县蚕桑产业发展中心电话:4299363)。

(3)其他

涉及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项目单位,直接向乡镇专业镇管理机构申报。乡镇合计奖补金额超过10万元的乡镇,乡镇要以正式文件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

(二)项目类

产业园规范化建设和非遗体验馆提升项目由蟒河镇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监管等相关工作,对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镇政府以正式文件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同时上报项目投入支出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关于建设山茱萸专业镇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25〕37号)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由农业农村局按扶持办法规定资金审核发放。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按职责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扶持办法兑现过程中出现对政策条文理解存在争议或其他问题,由农业农村局作出解释。

(二)申请扶持资金的实施主体,应在项目全部完成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及时提出,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三)对于申请山茱萸专业镇奖补资金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按细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数据和印证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未遵循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应当主动退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对单位、组织或个人的违规情况依法予以公示并通报全县,自通报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组织或个人实施的各类项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