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兑付到位、项目执行到位,当年任务当年完成,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本县范围内补充遴选9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阳城县辖区内,具有较强推广能力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遴选(2026年已申报过示范主体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种植或养殖经营权,产业基地可以自有或租用。
2、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种植业需达到10亩以上,养殖业需达到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
3、有能力示范应用1个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4、主要负责人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或相关技能比赛者优先。
三、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见附件);
(2)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3)产业稳定的立足依据(租地合同、基础设施、生产设施等验证资料);
2、阳城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牵头,相关股室人员参与进行实地考察,拿出初步意见报局领导研究决定,确定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后在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阳城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120室)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56-4220262
附件:阳城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