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晋城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晋市安委发〔2025〕13号)、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底数摸排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关于做好农产品产地冷库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底数、杜绝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充分做好我县农产品产地冷库使用安全监管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底数摸排和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产地冷库底数。各乡镇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进行全覆盖登记。一是重点排查涉氨制冷储藏库。查清产地涉氨冷库数量、建设年代、氨机容量、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等。二是享受财政奖补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对历年享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资金扶持的项目进行全
面“回头看”,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三是主体自建自营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全面排查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自建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逐一登记建档,掌握运营现状。登记工作确保不漏一库、不留死角,全面厘清设施总量、区域分布、运营状态和安全现状等。
二、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要落实好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冷库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普及安全操作、隐患防范、应急处置等知识,将我省的《农产品产地冷库使用安全十必看》宣传到辖区内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并指导督促他们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同时要对辖区内全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实行分级处置。对于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立行立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线索移交当地安委办并上报我局。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责任主体,要明确冷库管理责任人,压实冷库安全主体责任,对照《农产品产地冷库使用安全十必看》进行自查,逐一排查冷库使用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做到立行立改、闭环销号;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坚决停产停业,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制定专项整改方案。
三、压实责任按时报送资料。各乡镇统筹抓好底数摸排、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工作,压实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安全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见效。请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附件2—4经单位盖章确认报送至县局208室。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切实筑牢农产品产地冷库安全生产防线。
联系人:苏向国 联系电话:13934325655
附件:1.农产品产地冷库使用安全排查台账
2.涉氨制冷储藏库统计表
3.享受财政奖补资金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库统计表
4.生产经营主体自建自营的产地冷藏保鲜库统计表
5.乡(镇)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