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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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农业产业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次营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23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次营镇人民政府、局相关中心、股室:

为扎实推进次营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规范项目实施全流程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保障产业强镇项目顺利实施见效,根据《山西省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管理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次营镇蚕桑产业强镇建设实际,现印发《阳城县蚕桑产业强镇项目工作机制》,本工作机制旨在厘清工作职责,规范项目建设,促进项目早日达产达效,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工作职责

阳城县蚕桑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管。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的指导和审定,全面统筹项目实施、过程监管、验收、资金拨付和监管、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工作,指导次营镇人民政府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指导、验收、资金拨付和监管、绩效自评等工作。乡村产业发展股负责农业产业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项目方案在申报、修改、评审、变更等环节的上下沟通协调工作,传达落实省、市级工作安排,督促项目进度,牵头配合市级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次营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推进实施,负责全面督促指导各子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招投标相关规定,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和合理使用资金。解决项目建设中因属地管理而产生的各类困难和矛盾。同时负责项目申报、评估、变更、验收等环节的申请。

各子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严守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按标准完成项目建设。

二、工作要求

(一)严管项目建设关

监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要加强蚕桑产业强镇项目施工过程管控,紧盯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立项目进度台账,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二)严管资金使用关

严格执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规范资金拨付、使用、审批流程,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严禁违规列支无关费用。要高度重视蚕桑产业强镇项目服务和监管工作,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管理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建设完成,顺利通过各级验收和评估。全力保障产业强镇项目规范实施、高效运行,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建设乡镇向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蚕桑服务中心牵头进行项目验收,会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纪检、财务等相关科室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予支付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每个子项目建设完成后,验收一个、支付一个,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总体项目全部完成后,由乡村产业发展股对接市级农业农村局申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建设乡镇提请项目评估。                                        

四、资金管理

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和绿化养护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一般性建设,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管理费、项,目咨询和论证评审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大量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办公或实验耗材。不得重复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其他项目支持的内容。



阳城县农业产业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