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镇、蟒河镇、次营镇、寺头乡人民政府:
根据阳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省级第二批、县级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计划的通知》(阳农办发〔2026〕9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党组会议同意,现将中央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200万元予以下拨,用于次营镇苏村村高标准智慧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省级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230万元予以下拨,用于次营镇天掌村饲料化养蚕项目。县级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340万元予以下拨,其中200万元用于蟒河镇泥河村食用菌基地改扩建及生产加工项目,70万元用于凤城镇阳高泉村红薯加工项目,70万元用于寺头张家庄村桑叶挂面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相关乡镇可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付部分资金到主体,项目完成经县、乡两级验收后,资金全部下拨建设主体。
请乡镇负责督促项目村按照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和镇级验收工作(如建设内容有变更,需及时按照程序上报农业农村局进行变更),并严格按照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好项目资金。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