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农村卫生户厕项目建设安排,为缓解各项目村资金压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加快推进年度项目建设,依据上级资金使用要求,结合目前资金到位情况,现将2026年农村卫生户厕改造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省级)15万元予以拨付,请接文后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做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一、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一)分配原则
本次下拨资金为省级补助资金,综合考虑各项目乡镇建设进度、2026年指标数量、各级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对年度指标进行预分配,并按每户1000元标准拨付第一批补助资金。其中,寺头乡董家岭村任务指标为89户,拨付资金8.9万元;东冶镇任务指标为61户,拨付资金6.1万元;合计15万元。
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工作原则,最终的指标使用采取在指导性指标安排基础上,先完成建设并通过县级验收的,优先解决年度改厕指标的办法进行;优先兑现各级补助资金,直至本年度改厕指标用完为止。
“十五五”期间,拟实施卫生户厕改造的行政村,原则上县级不再提前申报改厕计划,待改厕村完成改厕后,由所在村根据实际验收数量逐级申报改厕补助。各乡镇要提前着手做好项目建设相关指导工作,具体工作待省、市“十五五”方案出台后,另行发文通知。
(二)资金用途
省级财政:主要支持农村户用厕所的前端卫生化改造、后端粪污无害化处理及后续管护、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本补助资金为专项奖补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工作要求
资金到位后,各乡镇要遵循“早干早补、晚干晚补、不干不补”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项目村建设进度做好资金的统筹分配、使用、监管等工作。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要做到资金使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不按规定违规使用资金的,取消其奖补资格,依法依规追回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