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保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阳城县立足本地农业资源禀赋与产业特色,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保护方面多点发力,通过挖掘特色资源、强化品质管控、拓展宣传渠道及完善保护机制等举措,推动农产品品牌价值与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具体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品牌培育与创建
我县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自身的品牌意识培训,引导企业把品牌建设贯穿生产经营始终,牢固树立正确的品牌培育理念。截至目前,全县已有7家企业的18个产品成功认证为绿色食品,认证面积达45893亩,晋城市绿野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绿色认证产品红薯获得“圳品”认证,山西析城山土特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木耳荣获“有机旱作·晋品”品牌 ,“太行红苗老谷小米”也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阳城花椒”“阳城山茱萸”“析城山小米”“阳城桑葚”“阳城蚕茧”被认定为地理标志商标,这些地理标志农产品凭借独特的地域优势和品质特征,在市场上逐渐崭露头角。“阳城桑叶茶”成功获得晋城市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进一步提升了阳城特色农产品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继“晋苑一品”桑叶茶和“蜜酿”牌相府蜜酒成为省级品牌功能农产品后,“析城庄园”小米和“花烂漫”系列果醋成功入选山西省优质农产品名录库,“阳城小米”、“阳城桑叶茶”和“阳城山茱萸”成功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库。
二、品质管控与标准化生产
1. 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县全力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目前已构建起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9% ,多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大力推行“一证一码”农产品质量认可和身份标识制度,已有近70家生产经营主体加入该追溯系统,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可追溯,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2. 标准化生产推广: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培育特色农产品,突出农产品的个性,增强市场竞争力,形成各具特色的经济亮点。同时按照标准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每年坚持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生产技术培训,累计直接培训各类人员3000余人次,并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让标准化生产理念深入人心,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品质。
三、品牌宣传与推广
每年组织农产品企业和合作社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优质农产品展销会及中国绿色有机农产品展销会、“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产品展销活动等重要农业展销展会活动。析城山小米、绿野水草庙红薯粉条、晋岳桑叶茶、禹珈豪丝棉被、源源醋业食醋、征弘食品各种馍片、阳城烧肝等各具特色的优质农产品亮相各大展销会,扩大了我县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了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在各种农交会上一大批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获得山西省优质产品称号。其次,我县在农产品生产各个季节举办了“红薯节”、“桃花节”、“西瓜节”“桑葚节”、“山茱萸文化节”,利用我县羽毛球省级赛事、村BA、蚕桑产业大会、小米产业大会、横河骑行赛等各类大型活动,积极提供免费展位,帮助农产品进行推介和开展免费试吃等活动,加强了农产品的品牌宣传。同时,借助电子商务的发展东风,我县大力推进农产品电商发展,搭建“绿色、高效、现代”的新型农产品品牌推广、产品营销平台。由皇城相府集团牵头,注册皇城相府商标,设立产品展销区,展示和销售全县所有特优(品牌)农产品,并在京东、淘宝、拼多多、微店等多个平台进行展示销售,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通过举办县长直播带货和知名网红淘宝间直播带货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推动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
四、品牌保护措施
我们积极引导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时注册农产品商标,并加强对已注册商标的管理和维护。针对地理标志商标,明确其使用范围和条件,规范商标使用行为,防止商标被侵权、滥用,维护品牌的独特性和市场价值。同时,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权仿冒等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旦发现侵犯农产品品牌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切实保护品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建设的关心,希望今后持续关注支持并建议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