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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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七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9-29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马东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债务化解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级债务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基层组织运转的突出问题。当前,我县村级债务主要集中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供热工程、河道治理等)负债、高利率的存量债务、村级企业负债、上级补助不到位、外迁移民欠账、农户拖欠集体款项等领域,债务成因复杂、时间跨度大、化解难度高。为彻底厘清债务底数、分类精准施策、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我县多措并举,摸清债务底数,控制新增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县资产142.86亿元,负债21.02亿元,资产负债率14.7%,全县15各乡镇资产负债率均在30%以下,资产负债率超过50%的村有8个,分别为润城镇香程村88.54%、河北镇炭窑村68.85%、白桑镇北窑村53.24%、

演礼镇南任村51.17%、寺头乡寺头村50.95%、芹池镇 伯附村50.80%、北留镇贾庄村50.32%、润城镇下伏村50.10%。

村级债务总额8.45亿元,其中债务超1000万元的村有10个村,债务总量占全县债务的24.24%,其中凤城镇西关村负债5184.08万元,占全县债务总额的6.14%;债务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村有32个村,债务总量占全县债务的26.85%。

二、精准落实政策支持措施

(一)强化基础设施政策支持,化解道路建设负债

1.道路建设负债多为公益民生类历史欠账,以财政兜底、项目补助、以奖代补、停息减负为核心政策支撑。争取专项补助政策。将村内道路纳入农村公路养护、乡村基础设施提升、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库,对接交通、财政、乡村振兴部门,争取公益性债务专项化解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工程欠款、材料款。

2.落实以奖代补与贴息政策。申请县级化债以奖代补资金,对按期完成还款、规范债务管理的村给予奖励;对接金融机构,对修路形成的银行贷款、民间合规借款申请挂账停息、降息展期,降低偿债成本。

3.严控新增负债政策。严格执行无预算不建设、无资金不开工,村级道路维修、小型工程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并报乡镇审批,严禁举债搞建设,从源头杜绝新增道路负债。

(二)依托产业与国资政策支持,处置村级企业负债

1.针对村级企业经营亏损、担保连带等负债,运用清产核资、破产退出、资产盘活、债务剥离政策分类化解。落实清产核资与分类处置政策。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对负债企业全面盘点资产、厘清债权债务,区分经营性负债、担保负债、历史挂账,对无效负债、违规担保依法撤销。

2.用好关停退出与资产变现政策。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企业,依法依规破产清算、关停退出,通过租赁、承包、拍卖闲置厂房、设备、土地等资产,所得资金优先偿还债务,县级给予资产处置税费减免支持。

(三)衔接移民安置政策支持,解决外迁移民欠账

外迁移民欠账多为政策衔接遗留问题,以财政结算、协商减免、动态销号政策稳妥化解。对接移民、财政部门,申报移民安置后续扶持资金、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项资金,对政策性欠发补助、设施配套欠款优先兑付。落实财政结算与兜底政策。对属于政府事权的移民安置欠账,推动县级财政足额结算、兜底清偿;对村级垫付资金,按程序申请财政返还或补助。执行协商清偿与减免政策。对确需村级承担的欠账,在政策框架内与相关方协商分期支付、减免滞纳金;对移民困难家庭合理欠费,按程序予以减免,维护稳定。

(四)运用法治与信用政策支持,清收农户拖欠集体债务

1.对农户拖欠承包费、水电费、集体借款等,以公示澄清、分类处置、依法清收、信用约束政策规范推进。按照农村“三资”管理规定,对农户欠费张榜公示、逐户核对,纠正错漏,确保底数清晰、群众认可。

2.执行分类清收政策。对有能力拒不缴纳的,依托村级法律顾问、乡镇司法所依法催告、调解清收;对困难农户、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按程序予以减免或挂账;对外出失联户,通过网格员、亲属协助核查处置。

3.强化信用与激励政策。将缴费诚信纳入文明家庭、信用农户、惠农补贴挂钩评价,引导主动履约;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收缴制度,规范票据、及时入账,防止新增欠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规范账务调整,核销化解挂账债务

针对煤矿往来挂账、住宅楼未结转、专项应付款长期挂账等问题,由县级协调、乡镇指导、村社落实,规范账务结转、及时调账处理,将历史确认无需偿还的往来款项按程序转为收入,消除虚增负债。

(二)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化债支撑能力

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化债奖补,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持续开展“清化收”专项行动,依法清收各类债权,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化解刚性债务。

(三)发展集体经济,提升自我化解能力

依托资源盘活、股份合作、服务增收等途径,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身财力,实现以经营收益逐步偿还债务,从根本上提升村级偿债能力。

(四)严格审批监管,坚决遏制新增债务

健全村级举债严格审批、全程监管制度,强化乡镇审核把关,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严禁违规举债,实现存量债务逐步化解、新增债务从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