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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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七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9-29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张战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山茱萸农药残留管控、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四条建议贴合产业实际、靶向精准,为我们进一步规范山茱萸种植管理、强化农药残留管控提供了重要指引。经我局认真研究梳理,结合当前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问题现状

山茱萸作为我县标志性中药材和特色农产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产业声誉、市场竞争力,更与广大种植户的切身利益、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紧密相关。您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若长期存在,将严重制约我县山茱萸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也会影响产业品牌形象,我局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已将相关问题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二、已采取的措施

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常态化开展山茱萸种植技术培训,聚焦科学用药、绿色防控、安全间隔期等核心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农业技术专家深入种植聚集地,通过现场授课、实操演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培训,切实提升种植户科学种植和安全用药意识。

强化农资监管,严查违规行为。将全县农资店(尤其是山茱萸种植区域周边农资店)纳入重点巡查范围,严格核查农药进货渠道、储存条件、销售台账,重点排查禁限用农药销售情况,严查向种植户销售禁用农药、误导农户违规用药等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巡查4次,检查种植户10余家、农资店20余家,未发现违规使用、销售禁限用农药问题。

深化协同联动,提升管控效能。发动群众监督,通过倡议书、宣传手册、村级公告栏等渠道,公布山茱萸产业违规行为举报电话,明确监督范围和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种植户、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规用药、销售禁限用农药等行为,建立“举报-核查-反馈”快速响应机制,确保24小时内开展核查,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凝聚多方共识,强化行动自觉。联合林业局、蟒河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禁在山茱萸上使用禁限用农药的倡议书》,通过政务官网、村级公告栏、农资店张贴等多渠道广泛传播,明确禁限用农药名录、违规后果及举报途径,推动形成“科学用药、安全种植”的行业共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全链条执法监管,筑牢质量安全防线。持续加大山茱萸种植、农资经营、产品上市全环节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排查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未执行安全间隔期、溯源档案不全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聚焦山茱萸种植区域周边农资店,严查禁限用农药销售行为,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同时,完善群众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凝聚全民共治合力。

二是深化协同联动,提升管控整体效能。加强与农业技术推广、林业、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配合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标准化种植模式,协助推进GAP认证和溯源体系全覆盖,督促种植主体规范种植、合规用药。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享监管信息,提升山茱萸质量安全管控的系统性和高效性,推动产业规范化发展。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与检测管控,夯实质量基础。扩大宣传培训覆盖面,聚焦科学用药、禁限用农药识别、溯源档案建立等核心内容,深入种植聚集地开展专题培训和宣传引导,提升种植户和农资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快检设施建设,实现山茱萸主产区快检点全覆盖,加大采收期、上市期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检测项目,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处置,确保上市山茱萸质量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山茱萸产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局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切实解决山茱萸农药残留管控中的各类问题,全力保障我县山茱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也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我县山茱萸产业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