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股站室、国营良种场:
为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和中共阳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中共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定,对内设机构及人员进行规范设置,具体通知如下: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一)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1.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组)(内设二个组)
(1)机关事务组: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做好接上应下、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各种会议会务事宜;承办各种日常行政事务性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综治信访、人事劳资、民政、档案、报刊征订、节能减排等工作。
(2)党建组:承担政治理论的学习组织工作;承担日常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纪检日常工作;
2.财务股:负责项目的预算计划、申报、管理;负责国有资产账务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3.乡村产业发展股:负责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产业帮扶项目实施。
4.市场监管股:负责全县农产品品质安全监管。
5.农村社会事业股: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年度计划和目标的制定、综合协调、统筹安排、项目检查、工作考核;牵头组织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考评等工作;负责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农林文旅康项目承接和指导;负责太行一号旅游公路乡村振兴示范带相关工作。
6.科教股: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组织开展农民从业技能培训工作。
7.农经和农业股:负责市考核县、县考核乡镇各项考核指标的调度与汇总;负责市级重点农业项目的调度与上报;负责统筹协调乡镇差异化考核。
8.乡村振兴股:负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重要文件、讲话、汇报、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乡村治理相关工作。
(二)阳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晋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畜牧、农机、渔业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行使农业、畜牧、农机、渔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受理违反农业、畜牧、农机、渔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农业、畜牧、农机、渔政等执法检查,依法组织查处本辖区的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1.执法一中队:执法范围由执法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执法二中队:执法范围由执法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执法三中队:执法范围由执法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负责执法队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法制初审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职责,负责执法装备保管发放。
(三)阳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1.农村集体资产股: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提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服务;指导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和审计培训;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负责集体“三资”相关平台服务;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农村集体资产的违法违纪行为。
2.农村土地承包股: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服务;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土地承包(确权)信息等相关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3.农村经营体系指导股:负责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服务;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训工作;做好试点培育、政策咨询、业务指导、项目扶持、统计备案工作;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工作;负责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相关系统的录入、管理。
4.农村宅基地利用股:负责提供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贯彻服务,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农经统计报表系统;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变更;负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监测、统计;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
(四)阳城县蚕桑产业发展中心
1.综合股:负责单位工作计划、总结、文件起草印发;做好单位人事、劳资、财务、职称、编制管理和文书档案工作;做好安全文明单位建设;做好单位日常事务和后勤服务。
2.蚕桑股:负责全县蚕桑生产计划的制定和目标任务的落实;做好全县育苗、栽桑、发种、养蚕技术指导、物资服务和培训工作;做好蚕桑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完成项目组织实施、验收、检查总结工作;做好蚕桑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做好蚕种、蚕药的生产保供工作。
3.中药材股:负责全县中药材产业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落实;做好全县中药材种植新技术推广、服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协助做好中药材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完成项目组织实施、验收、检查总结工作;协助做好蚕桑、中药材产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五)阳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1.农业技术推广和植物保护服务组:负责全县农业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的病虫害监测、预防等工作;种子试验、新品种推广和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一次补贴、杂粮薯类种植补贴等政策落实;涉及农业项目的实施。
2.果蔬产业发展服务组:指导全县果蔬生产发展,开展果蔬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开展果蔬生产技术服务培训,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生产。
3.土壤肥料工作组:指导全县的土壤肥力工作,对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定期通过监测网点对全县的土壤肥力进行动态监测;学习、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壤肥料方面的政策、法规;化肥减量增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编制、申报、实施、验收等工作。
4.环保组:负责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并实施,负责各级各部门对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使用兑付;负责全县农机智慧监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膜使用回收利用工作;负责沼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等工作。
5.安全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分解下达安全工作任务清单,协调关于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的共性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落实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决定事项;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6.农机装备组: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农机装备水平总体提升规划和装备结构调整工作。
7.农机推广组:做好春耕春播、“三夏”和“三秋”等农机化生产指导工作,承担农机化生产动态统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
(六)阳城县国营良种场
繁育新品种,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
二、人员配置
王向东同志兼任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王晓雄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机关事务组全面工作);
张娟娟同志负责党建组工作;
裴斐同志任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田国强同志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一中队队长;
成新亮同志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二中队队长;
张建锋同志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三中队队长;
崔桃桃同志任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侯利芳同志任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晶同志任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股股长;
张艳芳同志任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农村经营体系指导股股长;
李伟同志任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承包股股长;
李芬芳同志负责农经和农业股工作;
杨玉波同志负责农办秘书组、乡村振兴股工作;
张奇霞同志负责财务股工作;
李 静同志负责科教股工作;
郭素霞同志负责农村社会事业股工作;
原培学同志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和植物保护服务组工作;
梁逢超同志负责果蔬产业发展工作组工作;
王国兵同志负责土壤肥料工作组工作;
吉建兵同志负责环保组工作;
王蔚军同志负责安全组工作;
李小芳同志负责农机装备组工作;
栗良兵同志负责农机推广组工作;
杨燕妮同志任蚕桑产业发展中心综合股股长;
琚新丰同志任蚕桑产业发展中心蚕桑股股长;
刘松亮同志任蚕桑产业发展中心中药材股股长;
元远同志任国营良种场场长。
自发文之日起原内设机构负责人职务自然免去,不再发文免职。
中共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