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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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发布日期: 2025-07-04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担保贷款包括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是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是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是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

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流程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担保公司进行实地调查,提供贷款担保,通过后发放贷款。

咨询电话:3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