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23号)精神,县人社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已于7月份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
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25年1月起执行,调整范围是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是: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统一增加3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0.6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53%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7元;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9元。
为保障调整待遇工作有序开展,县人社局社保中心通过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调整范围、办法和标准等,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组织业务骨干认真核对调整对象养老金待遇,确保养老金调整不重不漏不错;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此次调整惠及全县6649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增资58.49万元,人均月增资87.96元,补发1—7月增资共计409.41万元。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