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要求,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向社会公布1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涉案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发生地(项目名称)
事由
宿迁晨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丁丹丹
阳城县(濩泽河县城治理段一级平台改造工程)
拖欠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