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晋城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创城组发〔2016〕1号)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研究同意拟认定阳城新天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晶海广场)为阳城县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电话:0356-32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