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0-10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城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41号提案

关于民企人才县聘企用的提案

关于民企人才“县聘企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加强人才培训培养。建议县委、县政府尽快出台'校企合作'支持政策,支持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等多方合作,建立人才培训培养体系” 等建议,我们高度重视,采取了如下措施:

深化产教融合实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围绕我县产业发展现实需求,深化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岗位适配性,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高度匹配。今年以来,我们组织阳城县职业高级中学校150名机电专业学生到阳泰集团龙焱能源有限公司观摩体验学习开展工学交替;为皇城相府文旅集团景区培养专业人才,输送43名旅游专业学生开展实习;组织汽修专业31名学生到鼎丰汽贸参加实习实训。我们深入演礼电子信息产业园企业、美陶陶瓷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岗位需求,鼓励引导企业与职技校进行校企合作,共同参与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及考核评价等,结合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校内学习、校外实训,将学习领域的内容与岗位职业能力要求深度融合。

二、针对您提出的“完善人才保障政策”的建议,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为进一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一是按照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制定了落实“两项人才新政”的实施细则,对27项我局承办的事项,分门别类设计了申报表格,规范了申领程序。二是目前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市关于印发《晋城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租)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22〕41号)、关于落实《晋城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租)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和《晋城市设立“虚拟账户”定向引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晋市人社函〔2023〕112号)政策执行,给予企业人才引进政策扶持,具体政策内容为:

补贴对象、标准及期限:1.对用人主体新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985、211、“双一流”院校大学毕业生等D类、E类、F类人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到企业工作的,自到岗工作之日起5年内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人才专项生活补贴资金;2.全职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按年发放,以申领人才缴纳社保满 12个月为一个发放周期。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

目前工作进展情况:2024年12月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与县财政局积极沟通,请求将企业人才补贴纳入2025预算,同时按财政局要求重新按流程向县政府请示,在2024年12月将申请报告报送至县政府,现在需要将企业人才资金按时拨付到位。随后,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和财政部门沟通,待专项资金落实后及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引进人才提供人才补贴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