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TA0250号提案
关于推动国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提案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国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市人社部门的要求,持续加强企业年金制度的宣传,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先后两次组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开展企业年金推荐会,并主动协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与我县国有企业的龙头阳泰集团、国投公司的业务对接。当前导致我县国有企业企业年金方案迟迟未能确定实施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从政策层面而言,缺少强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政策依据。企业年金是在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体现的自愿性原则,不同于社会保险强制性参保缴费原则。各级人社部门主要是做好企业年金政策的宣传,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同时监督和指导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资金的运行。
二是从外部环境而言,缺少推动企业年金制度落地的经济基础。受整体经济下行因素的影响,我县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受到了影响,阳泰集团下属企业多、职工人数多,各个下属企业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如何平衡企业当下的利益和今后的发展,是导致企业年金方案迟迟未能落地的主要原因。
二是从内部环境而言,缺少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急迫要求。我们对企业年金的宣传还不够深入,无论是企业的负责人、企业工会还是普通职工,都认为企业年金制度属于补充保险类,可有可无,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企业年级制度作为国家红利,不仅能通过税收优惠降低企业成本,而且还能大大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普遍缺少及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急切要求和紧迫性。
针对我县企业年金工作的现状,我局与工信局共同对阳泰、国投落实企业年金制度进行了调研,阳泰集团、国投公司也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企业年金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履行好指导协调职责,待各企业年金方案通过审核、备案流程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有序组织实施,确保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县落地生效,切实增强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提升职工的获得感与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