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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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TA00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9-30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提出的关于“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标列为2026年县级民生实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8]99号)及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办法》(阳人社字[2019]6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统筹考虑全县经济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县于2025年即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

2025年11月25日,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县长办公会议提交《关于提请调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请示》,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此事项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2025年12月23日,经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标工程”纳入阳城县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

2026年以来,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标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尽快落实,县人社局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 6月3日财政资金落实到位,6月15日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印发提标文件,6月23日完成备案及系统参数配置。7月份,人社局社保中心城乡居保股对发放数据进行核查比对,严格按照经办规程开展发放工作,于7月14日将1-7月县提标待遇全面发放到位,8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调标后标准逐月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