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阳城县养老机构废弃物处置制度

发布日期: 2026-04-22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食品经营场所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带盖废弃物容器。

2.处理废弃物的工具、容器等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3.废弃物容器应封闭、不透水、内外壁整洁。即食食品处理场所内的废弃物容器应为非手动式开启。

4.废弃物应日产日清。盛装食品废弃物的容器应每日清洗。

5.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或场所应密闭,与各类食品场所分隔或保持适当距离,每日清洁。

6.食品经营中产生的废弃物应送垃圾处理场所集中处置,严禁乱倒乱堆,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7.应索取并留存餐厨废弃物收运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收运者公章或由收运者签字),并与其签订收运合同,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