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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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24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股、室、所、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对部分文件进行修订和废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定修订的文件:

《阳城县民用“三表”计量争议处置意见》(阳市监〔2025〕48号):

将“(三)计量检定与技术鉴定。1.检定要求:争议表具须由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如省计量测试院、市综检中心)进行检定。企业或用户单方委托的检定结果不得作为争议处置依据。”修改为“(三)计量检定与技术鉴定。1.检定要求:争议表具的检定由争议双方协商确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协商不成的,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企业或用户单方委托的检定结果不得作为争议处置依据”。

二、决定废止的文件:

2025年3月5日印发的《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工作要点》(阳市监〔2025〕1号)文件因为年度性工作现已失效,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文件同步生效。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