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广大消费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3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6月1日起施行)要求,进一步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推动外卖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发出如下倡议:
致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1. 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平台内部管理制度,细化入网商户、配送人员管理规范,明晰各方食品安全责任,构建全链条食品安全管控体系。
2. 严把准入关口,杜绝“幽灵外卖”。严格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确保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等证照真实有效、信息及时更新;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行为,做到线上公示信息与线下实体店一致,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资质不符的违规商户。
3. 强化日常管控,规范配送环节。建立常态化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机制,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加强配送人员管理,规范餐品配送流程,全面推广使用合规“食安封签”;常态化开展线上监测与线下实地核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停止服务并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
致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1.坚守合法经营,做到亮证亮照。必须拥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等资质,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可追溯,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宣传。
2.规范加工制作,严守安全底线。加强风险管控,严格把控原料采购,不购买使用来源不明、变质食材;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循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原则,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加工、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保持后厨环境整洁。不得委托加工,确保线上销售餐食与实体店质量安全一致。积极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公开加工环境。
3.严守配送规范,保障餐品安全。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餐品出餐前规范封口,确保餐品从制作、装箱到配送全程安全可控、不受污染。
4.弘扬节约风尚,抵制餐饮浪费。推广小份菜、半份菜,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共同营造反对浪费、节约粮食的良好氛围。
致广大消费者
1.理性选择商家,优先正规渠道。订餐前注意查看商家的证照信息、消费者评价等信息。收到餐食后,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密封,发现餐品异常及时与商家沟通。尽量缩短餐食存放时间,及时食用。
2.主动依法维权,积极参与监督。在用餐时,要保留好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如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共治共享,舌尖安全你我同行。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构建“平台严把关、商家守底线、监管强护航、消费者共监督”的网络餐饮安全新格局,让每一份外卖都点得放心、吃得安心!
阳城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