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决策部署,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以提高涉企行政检查质效为目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业务股室要实现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针对性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力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监管。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用信息监管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指引”。各业务股室要持续推进随机抽查“两库”规范化、精准化建设。要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托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将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项目和行为等信息动态维护至各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分库中,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同时,要以抽查事项为基础,探索对检查对象按照业务管理需要进行个性化标注,进一步提高抽查精准性。要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覆盖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对执法检查人员业务专长、执法资质和回避范围等进行标注。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修订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指引,为规范涉企检查筑牢制度基础。
(二)规范抽查检查工作程序。按照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抽查工作计划要科学确定抽查的事项和发起股室、参与股室。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尽可能合并安排,推进抽查事项“1+X”模式,协同各有关监管领域,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明确“企业安静期”行政执法检查时段,安静期内原则上不得入企进行执法检查;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实现全覆盖和无遗漏监管,守住安全监管底线。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业务股室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检查结果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立案查处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措施。其中,涉企检查结果信息要通过省级平台统一归集至公示系统并记于企业名下。要保质保量完成抽查计划,纳入《年度抽查计划》的各项抽查任务应于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确保年底前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所要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运用跟踪问效、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内部抽查按计划、按时限扎实推进工作。
(三)注重情况反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信用信息监督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