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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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社会建设类第TA00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30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提案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我局一直将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仍任重道远。根据你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行政执法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一、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一)聚焦安全主线,坚持监管与服务并进,加大农村市场监管力度

1、在日常监管方面,我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场监管所将监管人员合理分组包片,确定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定点定责、定期巡查、定期上报的工作要求,实现事项无缝衔接、责任到岗到人、全面完成药品监管每三年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总目标。2024年按照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对网络销售药品、集采中选品种、疫苗、特药、无菌类、植入介入类、体外诊断试剂、定制义齿专项、疫情防控用器械、隐形眼镜、避孕套经营企业、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和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网络销售化妆品进行了检查。前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29人次,检查涉药械化单位591家次,完成符合性检查5家次。办理涉药械案件17起(药品案10件、器械案6件、化妆品案1件),罚没款4.09万元,日常检查完成年度计划的54%。全县未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弊事件。

2、开展交叉检查,消除风险隐患

为坚决贯彻“四个最严”监管要求,规范药械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使用药械安全。计划6月11日至11月30日,组织对2023年度进行过行政处罚的经营使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确定7家乡镇卫生院和重点使用单位共38家开展交叉检查。前半年完成交叉检查2家,立案2起,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风险。

(二)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责任意识

强化宣传教育,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突出重点监管。大力开展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先后印制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份;对监管人员和药品从业人员10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

(三)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对951家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不良反应事件的进行监测。全县共注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单位155家,村级卫生室上报以乡镇卫生院名义上报,没有单独注册。现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00余例。

(四)加强风险研判,落实监管责任

为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3月27日,召开2024年药品械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暨行政指导会。通报了我县2024年第一季度药械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情况,并就风险隐患整改做出行政指导建议。督促阳城县医疗集团履行药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向其下达责令履责通知。要求其在全集团组织开展药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合理使用药械相关制度培训;要求其建立覆盖管理全过程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停用不合格医疗器械;要求其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争取资金,尽快完成非医用储存设施设备的更换。督促集团各医疗机构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械阴凉、冷藏、冷冻存储设施,不得为不具备阴凉、冷藏、冷冻存储设施的卫生所(室)代购相关药械,确保药械质量安全。同时抄报其主管部门,形成工作闭环。

(五)扎实开展“药品民生实事工程” 

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暨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确定了9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回收工作,发放统一回收登记账册、标识,确定每月26日开展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宣传回收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中来,消除过期药品安全隐患。同时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用药用械安全。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加强日常监管。

前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197人次,生产加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78家次,经营单位检查847家次。办理涉食品案件48起(抽检不合格案34起、销售超过保质期案10起、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案3起、发布违法广告案1起),罚没款4.31万元。

(二)开展阳城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农村两节期间市场专项整治。以热销应节食品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为重点检查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出动53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流通单位274家次,发现问题195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2.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全县11家获证肉制品生产企业、肉制品生产小作坊开展交叉检查。检查11家21家次(其中1家小作坊未生产),发现10家68条隐患,完成整改9家63条隐患,1家小作坊发现5个问题,该小作坊已注销。对209家肉制品流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检查145家次,发现87条隐患,全部完成整改。     

3.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了《阳城县“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全县专项行动。截至6月14日,出动249人次,检查酒类生产者2家,酒类经营者133家,其他主体5家,约谈14家,移送公安机关1件案件(高丽霞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4.开展打击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办理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10起,罚没款2.05万元。

(三)加强食品监督抽检。

我局制定印发了《2024年阳城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抽检完成426批次,不合格14批次。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将加强我县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力度,更准更好的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了设有快检室的超市负责人约谈会、鲜肉批发企业和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责任约谈暨培训会、食盐经营企业责任约谈暨培训会、《月饼质量通则》培训交流会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留守老年人的维权意识。

一是以晋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每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针对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不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辨别能力薄弱等特点、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并采用“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养老服务机构”主题活动,通过在养老机构、日间照料食堂等老人服务场所向老年群体介绍平衡膳食准则、保健食品知识,向养老服务机构普及食堂卫生清洁、菜品安全管理、等食品安全知识,督促食品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养老服务工作安全稳定发展。三是组织基层所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市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开设电视专栏、群发提醒短信、制作视频抖音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努力让食品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食药安全无小事,食药监管担大任。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持续提升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后续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倡导群众健康文明饮食;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在做好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的同时,稳步提升监管水平,逐步增强执法能力,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