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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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经济建设类第TA01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1-10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赵艳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县转供电价格市场秩序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关于目前全县转供电价格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也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对此,我局非常认同,现就我局今年来关于规范全县供转电价格市场秩序方面采取的相关工作向您汇报如下:

一、积极动员,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我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加价收取水电费等民生痛点问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召开全县小区及转供电主体提醒告诫会,按照省、市、县“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价格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全县小区进行了摸底排查。全县目前有转供电小区83个,其中有9个小区和1家单位(公司)存在转供电违规收费行为,另有1家物业对商铺加价收取电费被投诉。整治中,对3家物业及1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已全部结案,共罚款12.5万元,退款72.8万元,惠及2500余户。

二、加强监管,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违规收费的6个小区物业,通过约谈告诫、行政指导、责令退款等措施,督促整改规范收费。目前,A小区已将电价降为0.487元/kWh,多收电费10101.3元已退给76户居民;B小区电价已降为0.487元/kWh、物业多收电费正在退费中;C小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属违法,立即进行了改正,从2025年5月起,严格按0.477元/kWh的价格收取电费,并将多收电费14393.19元退还给业主;某物业服务公司收取2个小区住户的电费分别为0.501元/kWh和0.5元/kWh,对此加价收取电费行为,我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目前,整改存在一定困难的是凤城某小区,因供电公司以非居民电价供电,物业公司表示不能整改,我们将继续跟进处理。

三、客观公正处理投诉举报。关于某小区对商铺加价收取电费问题,经核实,该楼配电室执行的是电力公司"两部制" 电费政策,综合考虑了用电容量与实际用电量、线路损耗等多方面因素,2月份的电费为0.93元/度,加入10%的线路损耗,电费基本达到1元多。对2月份向电业局缴纳的电费详细数据进行核算,决定对该商铺预收电费标准暂定为1元/度。待本年度结束时,依据电业局实际结算的电费明细,对每户商铺的用电费用进行精准核算,严格遵循多退少补原则,确保电费收取的公平、公正与透明。

四、下步对策建议。一是政策推动与监管强化。建议政府出台强制性政策,要求老旧小区限期完成直供电改造,禁止转供电加价。对拒不整改的物业纳入信用黑名单,或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对改造费用提供财政补贴,减轻物业和业主负担。鼓励电网企业投资改造,后期通过电费回收成本。三是产权与责任明晰。推动配电设施产权无偿移交电网企业,明确维护责任。通过业委会推动业主共识,支持改造并分摊合理费用。四是技术方案优化。优先解决计量分户、线路安全等关键问题,逐步推进。利用远程抄表技术降低管理成本,减少人为干预。五是利益补偿机制。探索物业费合理上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弥补物业因直供电损失的收入。公开电价标准,消除业主对物业的信任危机。六是持续加大宣传引导。普及直供电优势。向业主宣传直供电的长期利益(如电价下降、服务提升),形成使用直供电的优势。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全县转供电价格市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努力,不断提升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