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书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提案编号:社会建设类TA0074号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阳城县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关注,您提出的提案对规范我县小区管理,保障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及下一步计划回复如下:
一、对提案问题的认同与现状分析
您在提案中详细阐述和分析了我县小区管理的现状问题,态度中肯,直击要害。特别是对水电费代收未能便民,反而“坑民”,未明码标价问题等,真实反映了我县部分小区的管理状况,这些都反映出当前小区物业管理秩序亟待规范。您提出的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属地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等建议也非常中肯,这对改善和促进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市场监管局已采取的措施
阳城县现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96个,物业服务公司42家。2024年,在晋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对物业及转供电价格收费市场秩序的交叉检查和我局收到的投诉举报中,我局对发现的6个物业服务公司存在的乱收费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理,责令退款共计80.1万元,罚没款12.5万元,惠及2500余户。
随后,我局于2024年11月26日组织全县物业服务公司和转供电主体召开了物业服务及转供电价格收费提醒告诫会,并邀请了发改、住建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会。会上,明确了现阶段小区物业收费严格依据阳城县物价局、阳城县住建局《关于阳城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阳价字【2013】61号)进行收费管理 ,即实行“一费制”管理,收取物业费后,不得再收取公摊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水电气暖费用方面,燃气费和供热费实行直供,水电费可以代收服务费的形式进行收取,但不得加价。目前我县转供电价为0.487元kWh,转供水价为3.05元/t。要求各物业服务公司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法违规收费立即整改。对经提醒告诫仍存在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下发了《物业服务收费提醒告诫书》42份。
2025年,根据县集中整治办“2025年具体实事项目”工作安排,我局承担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县物业服务及水电气收费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5人次,车辆69车次,检查物业小区96个,物业服务企业42个。其中有6个小区存在转供电加价收取行为,1个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存在收取公摊电费行为,1个供气公司存在收取计量器具费行为。立案1起,罚款14600元。退费3家,退款97494.49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严格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乱收费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乱收费的问题,我局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该退给业主的多收费用,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如数退还给业主。对拒不退费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2、畅通投诉举报通道。任何人可以通过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和山西省智慧物业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反映物业乱收费行为,我局在接到投诉举报后,一定在第一时间及时依法进行核查处理。
3、积极协调配合转供转直供工作。从目前全县供电情况来看,大部分小区居民已实现直供电,也就是居民通过手机等终端直接将电费交给供电公司,供电价格为0.477元/kWh。由小区代收电费的合表用户数量居少,电价大部分为0.487元/kWh。相较来说,居民用电实现直供对居民更便捷高效,更有利,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也节省人力和时间成本,应该是双赢的事情。可是现实情况是有些物业公司还想通过控制水电来捆绑物业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取,所以在与供电公司关于产权转移,实现直供电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局已与供电公司进行了沟通,供电公司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这项工作。我局也希望政府搭建平台,组织住建、市场、发改及供电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将此项工作做好,真正惠及阳城人民。
再次感谢您对阳城县物业管理秩序问题的关注,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为规范阳城县物业服务收费市场秩序做出更大的贡献。